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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成员及区人民法院开展宪法

民生评论  2019-07-01 10:57 字号: 大 中 小

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成员及区人民法院开展宪法日宣誓活动

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,成功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这一天,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元清、孙铁成、李淑慧、李德丰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聚集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室,开展集体宣誓活动。宣誓前所有成员齐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,随后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元清领誓,他左手抚在宪法上,宣誓者们衣着整齐,佩戴国徽,举起右拳进行宣誓。

为迎接第五个“国家宪法日”,弘扬宪法精神,增强法官的职业荣誉感,12月4日上午,区人民法院10名法官身穿法服,面向国旗

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成员及区人民法院开展宪法

,在五楼会议室举行法官宪法宣誓仪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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